2023年10月移动互联时代网络上呈现出大量重复性话语符号,又称之为“梗”、“流行语”、“鬼畜”等,在互联网上以周期性方式出现,通常表现为活跃一定时间后慢慢沉寂。然而2019年初,“蔡徐坤跳舞视频”引发了一系列米姆传播现象,在这段米姆传播中的文本符号却一直活跃至今。在米姆传播中,“蔡徐坤跳舞视频”被拆分为多个维度,形成使用不同的符号表达相同意义的网络狂欢,这些符号通常被称为鬼畜,即通过戏谑、恶搞等方式将“蔡徐坤跳舞视频”文本中的人物形象等纳入其影像创作实践。鬼畜是一种典型的网络米姆传播形式,鬼畜的流行体现着用户对内容的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生产,鬼畜米姆体现着用户对内容的二次创作和意义的重新赋予,是一种能够打破圈层壁垒进行跨圈层传播的机制。本文对当前网络大规模“重复性”创作进行分析,探究鬼畜视频米姆式传播的生产逻辑,分析用户介入米姆式传播的情感机制。一、鬼畜视频的内核及其表现类型(一)鬼畜的内核:米姆米姆(meme),又被译为模因、谜因、觅母、谜米等,源自希腊语“mimema”,意指被模仿的东西。1870年,社会学家埃瓦尔德·何林提出“dieMneme”一词(来自希腊语mneme,意思是记忆)。1890年,塔尔德提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模仿,人们通过互相的模仿来保持行为一致,并不断扩大社会的相似性。20世纪30年代,本雅明指出人类社会已经陷入机械复制时代,数字影像技术强化了图像的可复制性和可修改性,带来了视觉文化的巨大变迁。国内语境下的文化基因定义为相对于生物基因而言的非生物基因,主要表现为信念、习惯、价值观等。1976年,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正式提出米姆的概念,他把米姆定义为文化传播的最小单位,米姆的传播过程其实就是语言、观念、信仰、行为方式等的传递过程[1]。布莱克摩尔在《米姆机器》一书中,从“米姆”的角度来审视文化的传播与进化,总结了米姆传播的文化模仿与自主创造性特征[2]。史安斌提出米姆传播愈发成为媒体文化传播的主要力量,新的数字化媒体奇观正在兴起。鬼畜作为一种亚文化奇观,其内核就是米姆,米姆传播的过程会恶搞原生米姆,甚至是彻底颠覆,而鬼畜这一形式也是对原视频的戏仿、恶搞,二者都迎合了数字时代青年群体戏谑化的表达习惯。罗兰·巴尔特认为文本的意义并不是由作者决定的,而是作者与读者共同创造的,文本的意义永远是向受众开放的,这种“可写的”文本在互联网时代尤为明显。在米姆传播中,“可写的”文本通过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