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202322引言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村庄规划为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各项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村庄规划编制指南,旨在统筹乡村地区各类资源、优化乡村地区规划管理,指导乡村地区“三生”空间建设。如何编制实用、好用的村庄规划,如何从全域全要素管控角度统筹乡村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产业发展布局等,是本轮村庄规划编制的重点及难点问题。本文基于江苏省盐城市以及上海市的村庄规划实践经验,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编制进行探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村庄规划概述(一)村庄规划发展历程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城乡统筹发展”到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层面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从新农村、美丽乡村到乡村振兴,全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类型多样、丰富多彩的村庄建设与规划实践。[1]从各地实践来看,传统的村庄规划如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美丽乡村规划、历史文化名村规划、村庄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侧重点各不相同。有的侧重于村内产业布局规划,有的则强调村内人文环境、生态环境的整治规划,相对比较单一,未能统筹考虑全域全要素,因而需要整合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2019年《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做好法定的村庄规划。在此政策文件指引下,各地积极响应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要求,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等15个省市陆续拟定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文件,开展村庄规划工作专项行动,力争“应编尽编”,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修订版)》要求以明确生态底线为优先,建立村庄全域规划管控思路,在落实刚性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统筹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江苏省2020年发布《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各地根据指南按需编制村庄规划,规划内容需涵盖村庄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用途管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两图两表一库一清单等7项基础内容,做到“先规划后建设”,逐步形成村庄规划“一张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若干思考[摘要]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村庄规划是“五级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