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基层区域治理THEBASICLEVEL构建全域党建型新型社区治理的路径抉择徐学英,董洪清,吴成茂,谢正友西昌学院摘要:党建引领既是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制胜法宝,也是新时期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遵循。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作为脱贫攻坚成果的标志和缩影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集中安置点,因其搬迁规模巨大,面临的新旧问题多,必须一以贯之地强化党对后续治理的绝对领导,实施全域党建型的治理模式。关键词:全域党建;新型社区;社区治理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3)25-0146-03作者简介:徐学英,生于1981年,女,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及公共政策。基金项目:1、四川民族山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凉山彝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社会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SDJJ202118)阶段性成果;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项目《大数据背景下凉山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全域党建是相对于传统建制性党建的一种新模式,是在坚持和完善建制性党组织的组织制度和组织功能基础上,形成各级各类党组织全面参与、全民协同共建的全程、全域、全覆盖的统筹治理格局。在脱贫攻坚战中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1],易地扶贫搬迁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发生了历史性蜕变①,但也面临新旧问题叠加的局面,甚至会给后续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尤其是800人及以上的集中安置区(以下简称:新型社区)的治理问题,其敏感性强、影响因素复杂、涉及民生问题多,为了避免易地扶贫搬迁昙花一现,必须做到未雨绸缪,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后半篇文章”,否则会大大削弱易地扶贫搬迁的效果。一、新型社区治理及其特点“社区”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TÖnnies,1855-1936)在其著作《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andGesllschaft,1887)中首次提出的。滕尼斯将社区定义为“一个通过血缘、地缘与邻里关系建立起来的社会共同体”。“共同体”是以共同意识为推动,基于地缘、血缘关系所形成的群体,而“社会”则是一种以契约关系与利益为基础的组织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所具有的“共同体”的属性必然会被“社会性”取代。我国的社区研究基本上承袭了美国的学术思想,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将社区(community)概念引入国内,“社区是聚集在同一地域里的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所形成的互相关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