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理工研〔2014〕261号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工作相关管理和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研究生奖助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学校制定了《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现予以印发,望严格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4、《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6月3日附件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在学校规定的标准学制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第三条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参评人数比例将名额下达给各学院,奖励标准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第二章申请条件和参评资格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第五条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六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4、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在校学习未超过三个月者。第三章评审组织第七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组成。评审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审定各学院评审实施细则,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审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