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大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授予42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7日下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42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共和国勋章: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授予劳尔·卡斯特罗·鲁斯(古巴)、玛哈扎克里·诗琳通(女,泰国)、萨利姆·艾哈迈德·萨利姆(坦桑尼亚)、加林娜·维尼阿米诺夫娜·库利科娃(女,俄罗斯)、让-皮埃尔·拉法兰(法国)、伊莎白·柯鲁克(女,加拿大)“友谊勋章”。★人民科学家:授予叶培建、吴文俊、南仁东(满族)、顾方舟、程开甲“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人民教育家:授予于漪(女)、卫兴华、高铭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人民艺术家:授予王蒙、秦怡(女)、郭兰英(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人民英雄:授予艾热提·马木提(维吾尔族)、申亮亮、麦贤得、张超“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人民楷模:授予王文教、王有德(回族)、王启民、王继才、布茹玛汗·毛勒朵(女,柯尔克孜族)、朱彦夫、李保国、都贵玛(女,蒙古族)、高德荣(独龙族)“人民楷模”国家荣誉称号;★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授予热地(藏族)“民族团结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授予董建华“‘一国两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授予李道豫“外交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授予樊锦诗(女)“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共和国勋章获得者事迹于敏:于敏,男,汉族,中共党员,1926年8月生,2019年1月去世,天津宁河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高级科学顾问、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他是我国著名核物理学家,长期领导并参加核武器的理论研究和设计,填补了我国原子核理论的空白,为氢弹突破作出卓越贡献。荣获“两弹一星”功勋奖章、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全国劳动模范”“改革先锋”等称号。申纪兰:申纪兰,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12月生,山西平顺人,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第一届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她积极维护新中国妇女劳动权利,倡导并推动“男女同工同酬”写入宪法。改革开放以来,她勇于改革,大胆创新,为发展农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