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法规考试考题回忆1、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3、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5、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就当优先安排基本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6、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7、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8、城乡规划法在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中提到了近期建设规划。9、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10、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11、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12、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a、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b、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c、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14、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15、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包括:aa、人口规模b、建设用地规模16、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17、控制性详细规划不需划定:CA绿线B黄线C紫线D蓝线(1)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