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7:2024年兵地融合与向南发展专项申报指南一、向南发展(一)支持方向结合和田产业园设施农业建设及发展要求,鼓励相关农业科研机构联合蔬果经营企业联合开展技术示范与服务,重点支持开展设施长茄等适销蔬果生产技术示范、当地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多语种培训、灌溉等主要生产管理环节机械化作业及信息化机具应用试验示范、适宜设施种植经济作物引进试验、水肥管理与土壤改良技术应用等,节本增收效益较为突出。(二)申报要求1.支持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组织联合种采运销加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应围绕当地设施关键共性问题开展工作。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有良好的设施工作基础、较强的技术服务团队,拥有项目所需技术及成果的知识产权或在规定区域内推广使用的相应授权。2.优先支持具有蔬菜果品营销渠道或农产品贮运加工能力的企业参与。3.优先支持科技人员长期派驻服务,派驻人员不少于2人,年派驻服务时间不少于4人月。4.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5.每个项目申请师市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6.申报时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服务协议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三)联系方式2联系人:鲍健2013261郭新堂2069260王欣雨2069256电子邮箱:bskjxm@sina.com二、兵地融合(一)支持方向面向石河子、玛纳斯、沙湾兵地融合发展,推动共建兵地融合发展试验区,支持推进农业、医疗等领域相关科技资源共享。重点支持优质棉生产、肉牛(羊)养殖、膜肥药减施、农业遥感及导航定位应用、林果高效栽培等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优先支持建设先进技术示范基地,推进新技术、新品种区域性示范推广。(二)申报要求1.支持独立法人单位牵头,联合石玛沙相关企事业单位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应围绕优势产业主要环节开展工作。项目申报单位需要有良好的工作协作基础、较强的技术服务团队,拥有项目主要示范推广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或在规定区域内推广使用的相应授权。2.优先支持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型县市、星创天地等为依托开展相关活动。3.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4.每个项目申请师市财政资金额度不超过30万元。5.申报时需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服务协议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鲍健2013261郭新堂2069260王欣雨2069256电子邮箱:bskjxm@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