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会计证|建筑师|安全工程师|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银行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经济师|报关员|外销员|执业药师|卫生职称|助理医师|职称英语|职称日语|职称计算机|雅思|公共英语|自考英语|新概念|BEC|托福|公务员|人力资源师|高考|中考|司法考试|更多环球网校:视频授课+名师答疑+在线模考+内部资料,考试通过无忧!考试问吧,有问必答!音频、讲义网校免费提供,如有贩卖勿上当,免费咨询:400-678-3456转601第三章城乡规划法第一节立法指导思想、背景和重要意义考试大纲: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立法背景2、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一、立法指导思想二、立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立法的基础是1990年4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规划法》和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并且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战略实行以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城乡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形成了《城乡规划法(修订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2007年4月2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城乡规划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07年10月28日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三、制定《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根本目的第二节《城乡规划法》基本框架《城乡规划法》共七章、七十条,对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原则和全过程的主要环节作出了基本的法律规定,成为我国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工作的法律依据,也是人们在城乡发展建设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一章总则11条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16条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18条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5条第五章监督检查7条第六章法律责任12条第七章附则1条第三节《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考试大纲:1、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容与说明1页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会计证|建筑师|安全工程师|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银行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经济师|报关员|外销员|执业药师|卫生职称|助理医师|职称英语|职称日语|职称计算机|雅思|公共英语|自考英语|新概念|BEC|托福|公务员|人力资源师|高考|中考|司法考试|更多环球网校:视频授课+名师答疑+在线模考+内部资料,考试通过无忧!考试问吧,有问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