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更新QQ群:180542561各类资料购买联系QQ:537084732第六章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相关法律第二节相关行政法规第一节相关法律一、《行政许可法》1.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内容(1)定义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2)适用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对外不对内)(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①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4)被许可人享有的四项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5)行政许可不得随意转让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2.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设定内容(1)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第十二条)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城乡规划师更新QQ群:180542561各类资料购买联系QQ:537084732城乡规划师更新QQ群:180542561各类资料购买联系QQ:537084732(2)不设行政许可事项(第十三条)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第十四条】设定行政许可权限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第十五条】设定行政许可权限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