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更新QQ群:180542561各类资料购买联系QQ:537084732第十章文化和自然遗产规划管理第一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概况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①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②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③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成效与特征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已先后公布了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国保”单位总数达到了2351个。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还陆续公布了112座历史文化名城、181座历史文化名镇和169座历史文化名村。截至2010年底已经拥有世界遗产40处,位居世界第三。其中文化遗产26处、文化景观遗产2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处、自然遗产8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呈现了三大时代特征:①保护对象由早期文物保护单位扩大到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村镇,以及尚未列入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建筑;②保护范围由文物本体拓展到文物环境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整体格局与传统风貌;③保护思路出现了质的飞跃,开始将单一抢救性的静态式保护,转变为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2002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5年7月建设部发布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还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规划①“历史文化遗产”的概念第一次在建设管理行政法中出现,最早见于《城市规划法》第三章”城市规划的制定”。②《城乡规划法》特别强调无论是制定城乡规划,还是实施城乡规划,都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并把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要求写进了“总则”,范围也从城市拓展到了镇和村庄。二、历史文化遗产的概念我国城乡规划管理适用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