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辅导知识产权法第四编商标权——第二十二章商标管理第一节商标管理概述一、商标管理的概念和意义商标管理是指国家有关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第一,规范商标行为,发挥商标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第二,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避免和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第三,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完善商标法律制度。二、商标管理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进行管理。商标局的职权有:受理商标的注册申请;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注销和续展工作;对商标异议作出裁定;撤销违法使用的商标和宣告注册不当的商标无效;办理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手续;指导全国商标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工作;编辑出版《商标公告》;建立商标档案制度,保存全国的商标档案,负责商标查阅工作;负责国际商标使用事宜。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有:对辖区内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进行经常性管理;制止、制裁商标侵权行为;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对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予以制止或行政处罚;管理商标印制活动;对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及其他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宣传商标法规。商标评审委员会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与商标局平行的独立机构。其职责有:对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的复审申请作出决定;对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复审申请作出裁定;对不服商标局驳回转让注册商标的复审申请作出决定;对不服商标局续展注册商标的复审申请作出决定;对其他人宣告注册不当商标无效的请求作出裁定;对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复审申请作出决定;对不服商标局宣告注册不当商标无效的决定的复审申请作出决定。第二节商标使用的管理一、对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一,检查商标使用的范围是否属于商标局核定的商品范围。第二,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标志,是否自行改变了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第三,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第四,检查商标注册人是否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其注册商标。第五,检查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是否签订了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