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辅导知识产权法第二编著作权——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间的区别在于:(1)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而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的其他规定取得著作权而成为主体的。(2)原始主体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即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财产权和全部的著作人身权,继受主体则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中的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是指仅拥有作品中的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它不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内国主体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外国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区别在于: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依据《著作权法》即可取得保护;外国主体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外国主体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则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也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第二节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一、作者的概念作者就是作品的创作主体。作者需具备以下要件:(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3)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理论界对于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作者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第三节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一、因继承、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