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校:视频授课+名师答疑+在线模考+内部资料,考试通过无忧!考试问吧,有问必答!音频、讲义网校免费提供,如有贩卖勿上当,免费咨询:400-678-3456转2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会计证||||建筑师||||安全工程师||||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银行从业||||证券从业||||期货从业||||经济师||||报关员||||外销员||||执业药师||||卫生职称|助理医师|职称英语|职称日语|职称计算机|雅思|公共英语|自考英语||||新概念|BEC|托福|公务员||||人力资源师|高考|中考|司法考试|更多第1页六、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规定,“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认可文件的,有关部门不得发给房屋产权证明等有关文件。”建设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是一个连续的建设过程,对于建设单位在建设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规划许可的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必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其中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规划核实(本书统称竣工规划验收),是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中最重要的、不可忽视的环节。竣工规划验收是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检验,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现场审核。很多城市建立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对子符合规划许可内容要求的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对于经核实建设工程违反许可的,及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经规划核实不合格的或者未经规划核实的建设工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和保管的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是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城市建设档案之一。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对于未按法律规定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验收程序(见图2-20)环球网校:视频授课+名师答疑+在线模考+内部资料,考试通过无忧!考试问吧,有问必答!音频、讲义网校免费提供,如有贩卖勿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