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教学办公室2012年8月一、关于学分制与课程设置二、关于课程考核与学籍管理三、关于网上选课四、关于教学办公室一、学分制与课程设置(一)相关规定《吉林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修改版)》第一章总则1、第二条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2、第六条每学年实行两长一短三学期制。两个长学期为理论教学学期,分别为16个教学周,1个考试周,称为秋季学期、春季学期;短学期为暑期实践教学学期,称为夏季学期,共6周。(二)、大学四年需要修读的学分要求:(1)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体育新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毕业需要修满180学分;(2)匡亚明班,毕业需要修满200学分(三)、学分的构成1、课堂教学学分A、必修课程B、选修课程2、专业实践学分A、教学实习B、学年论文C、毕业实习D、毕业论文3、大类共同环节学分:军事训练必修课1、普通教育必修课A、政治类课程B、外语类课程C、计算机类课程D、体育课2、学科基础必修课及专业必修课文学院开设的必修课程选修课(一)学校公共选修课(二)专业选修课学校公共选修课(一)相关规定《吉林大学本科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1、公共选修课以针对大学一、二年级开设为主;2、公共选修课分为核心限选课和任选课两部分。要求学生在核心限选课程中选修2个以上类别的课程(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列出的学科基础选修课及本学院开设课程除外),限选6学分;其他任选课程选修4学分,合计10学分。3、人文:要求学生在核心课程Ⅱ、Ⅳ类中各选修2学分,在Ⅵ、Ⅶ类核心课中任选一类,选修2学分公共选修课程分类(七大类)Ⅰ、哲学与社会Ⅱ、政治与法律Ⅲ、历史与文化Ⅳ、文学与艺术Ⅴ、经济与管理Ⅵ、自然科学Ⅶ、方法与技术(二)具体执行1、学校公共选修课必须要修满10学分。其中核心课程必须修满6学分。文学院学生必须修读的核心课程类别为:(1)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体育新闻、广告学专业核心课类别为:方案A:Ⅱ(政汉与法律)、Ⅳ(文学与艺术)中的艺术类课程、Ⅵ(自然科学)方案B:Ⅱ(政汉与法律)、Ⅳ(文学与艺术)中的艺术类课程、Ⅶ(方法与技术)(2)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专业核心课类别为:方案A:Ⅱ(政治与法律)、Ⅳ(文学与艺术)、Ⅵ(自然科学)方案B:Ⅱ(政治与法律)、Ⅳ(文学与艺术)、Ⅶ(方法与技术)(3)播音与主持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