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eper第四章市场主体资格法律制度王翠翠2014年3月经济法本章目录市场主体资格(公民、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制度企业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公司设立和变更登记制度)企业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制度)杜先进@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第2页第一节市场主体资格(公民、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市场主体的含义与类型市场主体(1)——公民(消费者)市场主体(2)——法人(经营者、消费者)市场主体(3)——其他个人或组织(经营者)国家在市场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市场主体的含义与类型市场主体就是指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市场主体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经营者与消费者市场主体的特征:市场主体是市场体系的核心;市场主体既有广泛性,也有限定性;市场主体具有平等性。市场主体资格:指法律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证公平交易,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规定人们从事商品交易活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或能力。市场主体(1)——公民(消费者)公民(自然人)的概念:指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类。公民死亡宣告制度:推定死亡,指公民失踪达到一定期间后,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失踪人死亡,以终止与其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公民的住所:以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视为经常居住地,但长住医院治病的情况除外。市场主体(2)——法人(经营者、消费者)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法人的特征:(1)是依照法人设立条件和程序而成立的社会组织;(2)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3)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法律关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包括设立宗旨、目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其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独立财产是指法人财产、经费与法人的规模相适应。特别法、单行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