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一)主讲:李羿楠律师洪文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专长于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参与AAA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研发天津市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洪达四海·文博天下洪达四海·文博天下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与“履行”的界定一、劳动合同变更概述洪达四海·文博天下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的协议的法律行为。1、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洪达四海·文博天下(1)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资本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能因城市规划的迁移为实现企业人力资源的动态管理(2)劳动者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为实现自身发展的需求自身条件或生理状况变化2、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洪达四海·文博天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洪达四海·文博天下张某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岗位的约定如下:“现职是人事经理,随着资历增长和能力提升,逐渐晋升至副总经理。”劳动合同履行2年后,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为人事总监。“客观可预期”原则“合理性判断”原则4、劳动合同“变更”与“履行”的界定洪达四海·文博天下依据:协商变更单方变更形式:书面变更口头变更内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洪达四海·文博天下协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单方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