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什么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通过动物实验和对人群的观察,阐明某种物质的毒性及潜在的危害,对该物质能否投放市场作出取舍的决定,或提出人类安全的接触条件,即对人类使用这种物质的安全性作出评价的研究过程称为毒理学安全性评价(toxicologicalsafetyevaluation)。世界各国对化学物质进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均以人类使用相对安全为前提。要知道,绝对的安全是不可能存在的,评价的依据是人类或社会能够接受的安全性。我国对不同物质进行毒理学安全性评价中,对安全性的要求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下的安全,指我国社会发展到现今阶段所能接受的危险度水平。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的原则按一定的顺序进行,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经济的办法,取得最可靠的结果。试验周期短、费用低、预测价值高的试验先安排。第一节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1适用范围适用于评价食品生产、加工、保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和生物物质以及在这些过程中产生和污染的有害物质,食物新资源及其成分和新资源食品,也适用于食品中其他有害物质。(1)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用微生物(2)污染食品的有害物质(3)新食物资源及其成分(4)食品中其他有害物质2对受试物的要求(1)提供受试物的有关资料化学结构、组成成分和杂质、理化性质、化学物的定量分析方法、原料和中间体(2)受试物必须是符合既定的生产工艺和配方的规格化产品选用人类实际接触和应用的产品形式进行试验(3)了解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方式及人体接触途径、用途及使用范围、使用量,化学物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群健康效益等3食品安全性评价试验的四个阶段和内容及选用原则3.1毒理试验的四个阶段和内容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第二阶段遗传毒性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喂养试验第三阶段亚慢性毒性试验•90天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第四阶段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健康相关产品毒理学评价阶段与试验项目农药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法规名称《农药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GBl5670—1995《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l5193.1—1994《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GB7919-87《消毒技术规范》第8章:消毒剂毒理试验的程序和方法第一阶段急性毒性试验,皮肤与眼粘膜试验(皮肤刺激、致敏试验,眼刺激试验)急性毒性试验急性毒性试验,皮肤、粘膜试验(皮肤刺激、致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