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注、专精十年劳资关系法律服务专注·细分·时效·定制Devotion·Subdivision·Effectiveness·Custom-made主讲:王勇律师高级培训师劳动法讲习所首席讲师劳动法、公司法资深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五)——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2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本条第(二)项中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4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不胜任工作考核与绩效考核在职管理过程中,不胜任工作的认定最重要就是关于绩效的管理与考核,但不胜任工作的考核不能完全等同于绩效考核,不胜任工作考核的范畴应大于绩效考核。5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不胜任工作认定的证据化、流程化及表单化管理相应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能否被考核对象和相应的仲裁、审判等办案人员认可,是关键,这就需要将相应的制度、依据及结论证据化、流程化和表单化考核制度的溯及力6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法院及劳动仲裁部门应当采取以下裁审思路:对用人单位作出的考核结果,以程序审查为原则,实体审查为补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3)粤高法民申字第1179、1180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志高公司于201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别将丛某东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丛某东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诉。志高公司依据考核结果对丛某东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丛某才向志高公司提出书面申诉,但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期间,应视为其同意考核结果。”7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8不能胜任解除、情势变更解除实践中应当注意“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