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专注、专精十年劳资关系法律服务专注·细分·时效·定制Devotion·Subdivision·Effectiveness·Custom-made主讲:王勇律师高级培训师劳动法讲习所首席讲师劳动法、公司法资深执业律师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七)裁员概述》2裁员概念裁员的关键掌控——裁员对象选择:工作年限【10分】工作岗位【5分】工资收入【10分】教育程度【5分】关键人物,影响很大【5分】就业能力【10分】家庭状况【5分】经济状况【10分】身体及精神状况【10分】工作表现【10分】协商可能【20分】3员工安置安置的途径创业、双选会、合作(随业务及设备)人才中心推荐、猎头招募、分公司或子公司推荐劳动关系解除协商解除终止员工辞职退回派遣员工公司辞退自愿离职与双选计划劳动关系不解除外派待岗双重雇佣调岗降薪4裁员、安置的背景资料公司裁员的起因业务外包搬迁减员增效闭店经济数据客观原因董事会决议5裁员的法律依据、及支持工会与政府《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6裁员文件、资料需公司提交的资料文件律师准备的文件7服务流程图服务启动,与贵司相关人员沟通确认由贵司提供服务方案确定需要的材料制定预算方案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明确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