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学派目录[隐藏]公共选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方法论个人主义政治的交换过程性质公共选择学派的观点公共选择学派的宪法学说公共选择学派是以经济学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问题的一个重要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詹姆士·布坎南、戈登·塔洛克。公共选择学派由经济学家创立。它的诞生可以追溯到阿诺(KennethJ.Arrow,1921)1951年发表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内容与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和政治学重叠。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行政学愿将公共选择学派囊括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塔罗克(GordonTullock,1922)和布坎南(JamesBuchanan,1919-)于1965年成立了公共选择学会(PublicChoiceSociety),他们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是用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去研究习惯上由政治理论家研究的问题。现在的公共选择年会大约有16个国家的300名学者参加。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及作品除阿诺外有:布坎南与塔洛克合著《赞同的计算:宪法民主的逻辑基础》(1962);科斯(RonaldHarryCourse,1910-)《社会成本问题》(1960);荡斯(AnthonyDowns,1930-)《民主的经济理论》(1957);布坎南(WilliamNiskanen,1933-)《官僚政府与代议政府》(1971);奥圣(MancurOlson,1932-1998)《集体行动的逻辑:公共商品与团体理论》(1965)。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可以根据公共服务的类型选择适当的社会组织进行生产,即将公共服务类型与社会组织类型进行理性组合。因为,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可证明在私人企业、非营利机构、半独立性的政府公司以及政府机构等各种类型的组织,都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特定的服务来说,某一类组织会比其它组织干的更好。过去的错误是在对政府组织过分的依赖,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它在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比其它组织更胜一筹。公共选择学派主张,以市场机制来选择。即在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当然也在公共机构之间开展竞争,就像顾客通过对私益物品的选择来决定企业的命运一样,也可以通过公民对服务机构的选择决定对单个公共机构的存亡。为扩大公众自由选择的范围和便利性,他们还主张允许不同组织之间在职能和管辖区域的重叠交叉,这是一种权威分剖(Fragmentationofauthority)的分权化,和公共服务组织的小规模化。因为规模小数量才能多,数量多了,选择才会更为便利。规模多小为宜,他们提出四条考虑原则:便于控制;利于提高效率;政治代表性和体现地方自治。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布坎南(Ja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