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水利水电工程验收8.2.5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一定运行条件是指。:(1)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2)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3)其他工程经过6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12个月。1.竣工验收组织(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竣工验收。注: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中明确。(2)工程未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法人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竣工验收专题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延期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及计划延长的时间等内容。2.验收的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结论进行核备未经质量核备的工程。,项目法人不得报验,工程主管部门不得验收。(1)竣工验收分为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2)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3.验收的程序验收自查→申请报告→批复→技术鉴定→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会议→验收鉴定书4.竣工验收自查(1)主持:项目法人。(2)组成: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以及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参加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自查工作会议。(3)项目法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自查前,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同时向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报告。(4)项目法人应在完成竣工验收自查工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的工程项目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5)竣工验收自查的成果性文件是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项目法人应自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报告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6.竣工技术预验收(1)竣工技术预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专家组负责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2/3以上成员应来自工程非参建单位工程参建单位的代表应参加技术预验收。,负责回答专家组提出的问题。7.竣工验收会议(1)竣工验收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应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