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水利水电工程验收8.2.1水利工程验收的分类及要求1.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类法人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政府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2.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3)政府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法人验收应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4)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8)验收资料制备由项目法人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提交。验收资料分为应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验收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性。3.水利水电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1)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2)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对工程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3)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应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5)项目法人应在自工程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强化练习】水利工程法人验收包括()。A.单元工程验收B.分部工程验收C.单位工程验收D.合同工程完工验收E.竣工验收答案:BCD解析:法人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8.2.2水利工程项目法人验收的要求1.分部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验收组织法人验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主持单位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单位)项目法人项目法人代表人数每个单位不宜超过2名每个单位不宜超过3名验收工作组--运行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注1: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建筑物单位工程验收。应通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注2: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派代表列席验收会议。2)验收条件工程验收条件分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