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协议》1.说明退休反聘用工属于用人单位复合用工的模式之一。但实务中,由于对劳动、劳务、退休人员身份等概念界定模糊往往导致不必要的争议,因此,通过签订《退休返聘协议》可以明确法律适用、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减少争议的概率。2.适用范围用人单位与领取退休证或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3.一般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或要素3.1双方基本信息3.2退休返聘人员身法确认3.3合作期限3.4工作岗位3.5工作时间3.6工作地点3.6用工管理3.7协议解除3.8管辖条款3.9保密条款4.对应解决的风险点4.1防止未签订协议,发生争议时无法明确处理依据4.2防止返聘人员主体不适格,导致事实劳动关系4.3为伤害索赔等提供处理依据。5.法条链接《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题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返聘协议(体力、高管、研发)甲方(雇佣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住所地:邮编乙方(受雇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电话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1.乙方基本信息1.1乙方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且已经领取退休金或者虽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已经享受退休待遇;1.2乙方离退休单位:1.3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