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2023年4期湖湘论坛No.4,2023(总第211期)HuxiangForumGeneralNo.211政治法律收稿日期:2023-02-03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全流程智能化审判监督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22YFC3301500);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项目“三调联动的困境与发展对策”(项目编号:XSP21ZDA002)作者简介:李帅,女,湖南双峰人,湖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民法理论。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逻辑起点、价值定位与中国道路李帅(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摘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其逻辑起点是广泛而深刻的人民性。从价值定位来看,中国法治所追求的人民性主要体现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秩序、人民群众立法的平等、感受得到的正义、现实生活的自由、较之资本主义法治更高的效率、积极的人权、人际及内心的和谐等。融合人民性的科学立法、规范执法者的严格执法、由裁判者负责的公正司法、依赖广泛认同的自觉守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道路选择;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培育社会自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道路之基。关键词: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人民性;价值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160(2023)04-0115-10法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三大体系”[1]、“十一个坚持”等重要观点[2]。本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为基本材料,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中国法治定位于怎样的价值目标、中国法治要走何种道路的原创理论。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之逻辑起点“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时代、不同政党的“人民”指称不同。马克思认为,“真正的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3]220。恩格斯认为,当时德国的“无产者、小农和城市小资产者”构成了“人民”[3]301。毛泽东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116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4]“以人民为中心”中的“人民”,体现了法治中国的社会主义特色和时代特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广泛而深刻的人民性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的逻辑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