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四章1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1Z3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制度一、合同订立一、合同订立1、概述、概述(1)各合同分类的概念(见教材):有名、无名(典型、非典型)——法律确定了名称和规则双务、单务——对待给付义务诺成、实践要式、不要式——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比如:书面有偿、无偿主、从(如:担保合同)诺成、实践合同区别----是否交付实践合同——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保管合同((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典型(加工承揽)、双务、诺成、应当要式(书面)、有偿、主【【习题练习习题练习】】1、(2021年真题)关于合同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A.建设工程合同属于非典型合同B.施工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C.建筑材料的买卖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建筑机械设备的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答案】D((3)合同订立)合同订立3形式:形式:书面、口头、其他书面: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视为书面形式其他:默示合同=根据当事人行为或特定情形推定((4)合同成立:)合同成立:a.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按印之日起成立(3选1)b.实质正义:*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的,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2、要约、承诺:、要约、承诺:微信:4466218微信:4466218微信:4466218特价职称论文、专利、学历提升,联系老师微信:4466218资料全程无偿分享,为防止链接失效,可添加微信:4466218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方式(1)要约承诺:(2)要约、承诺生效——到达对话——知道非对话——到达指定特定系统: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3)要约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与要约同时或先于要约到达不得撤销之要约: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习题练习习题练习】】1、(2021年真题)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供应商发出钢材采购单,承诺期限为3月5日前。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乙收到甲取消本次采购的函。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