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欢迎报考我校自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内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发包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本章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称为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建设单位、业主或总包单位)与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筑是指对工程进行营造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等设施的装配。依据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合同。它在工程项目中持续时间长,标的物特殊,价格高。在整个建筑工程合同体系中,它起主干合同的作用。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通过合同关系,可以确定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在建设领域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建筑市场有重要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或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发包人是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他合法完备手续取得发包人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条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合同当事人。与发包人合并的单位、兼并发包人的单位、购买发包人合同以及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合法继承人),均可成为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承包人是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