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个案工作的基本技巧社会工作技巧是将知识和价值观合二为一,并转化为行动,去回应社会关注和社会需要的实践性要素(Johnson,1989)。对个案工作而言,这些实践性要素是指个案工作者基于一定的科学知识和价值信念,去帮助案主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的专业技术和能力。由此可见,科学的知识和社会工作的价值信念是个案工作技巧的基础和灵魂,科学强调客观性和可验证性,追求真理,科学知识须符合经验事实;信念具有主观性和直觉性,无可证实,但它是个案工作的标准和方向。在科学知识方面,要求个案工作者在学习掌握有关心理学、社会学及其他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培养、训练自己个案工作要求的工作技术;在价值信念方面,要求个案工作者在培养、内化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基础上,发挥个性特长,创造性的将个案工作的技术巧妙地运用到个案工作的实践中(图4—1)。图4—1个案工作的具体技巧主要包括“关系技巧”和“过程技巧”。关系技巧是指个案工作者如何与案主建立信任关系的技巧;过程技巧是指通过一个什么样的过程去帮助案主发生改变和促进成长的技巧。与案主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和富有成效的助人效果的达成是需要一些共同的基本要素即基本技巧,例如沟通、记录、评估等(图4—2)。在接下来的三章中,我们将分别讨论个案工作的基本技巧、具体的关系技巧和过程技巧。本章将通过对个案工作沟通、个案工作记录和个案工作评估等基本技巧的讨论,为后面两章的个案工作具体技巧奠定基础。个案工作实务要素图图4—2第一节个案工作沟通一、人际沟通(一)沟通的含义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李保悦把沟通界定为:沟通是双方当事人以言词或非言词的方式相互交换观念、感觉和态度的过程。非言词的表达包括脸部的表情、语气、音调、手势及姿势等。李保悦认为,所有沟通都具有交互活动、相互影响及相互联系的性质,它不但包含双方当事人消息的传递、接受及处理的过程,还包括该过程中双方情感的互动。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廖荣利(1992)把沟通界定为:一个人和另外一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之间的理念、资料、感受和感情,以及态度的传递过程,并且这种传递过程通过一些符号来完成。我国大陆学者翟进(2001)综合以上两位台湾学者对沟通的界定,将沟通定义为:双方当事人(一个或多个)借助语言或非语言符号彼此互相交换观念、感受、态度、资料、情感等内容的双向互动过程。并且,将沟通的基本要素归纳为:沟通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沟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