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一)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的任职资格(注意可考点)1.董事会成员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人。2.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3.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4.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理解熟悉)(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董事的任期与义务1.董事的任期(注意期限)(1)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2)董事的职权:对公司业务具有决策权、管理权,有些情况下可以对外代表公司2.董事的义务(非重点)(1)董事必须遵守公司章程,认真执行公司业务,对公司尽忠诚努力之责任,维护公司利益(2)董事不得在公司外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3)董事除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商业交易(4)董事不得利用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将公司财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存入账户,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人、股东及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5)董事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三)董事会的性质及职权1.董事会性质(非重点)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1页/共7页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是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股东会负责,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机构2.董事会的职权(基本与知识点“董事会制度”中的内容相同,仅留意第(3)项即可)(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