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12月7日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市域(郊)铁路是连接都市圈中心城市城区和周边城镇组团,为通勤客流提供快速度、大运量、公交化运输服务的轨道交通系统。发展市域(郊)铁路,对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具有一举多得之效,有利于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扩大公共交通服务供给、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积极有序推进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建设,统筹规划布局,加强资源共享,创新投融资模式,优化运营服务,强化与城市建设有机衔接、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市域(郊)铁路运营供给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大城市功能布局、引领现代化都市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市域(郊)铁路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环保的优势,依据都市圈空间功能布局、产业人口分布和规划发展方向,综合交通需求、财力支撑、生态环保等因素,合理规划确定路网规模、系统制式、运营模式及投融资模式。统筹衔接、资源共享。加强市域(郊)铁路规划与国土空间、城市群和都市圈、多层次轨道交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铁路枢纽、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衔接,大力支持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或对既有铁路适当改造后开行市域(郊)列车,因地制宜规划新建线路。明确责任、合作共赢。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推动项目共建、资源共享,促进交通拥堵缓解、企业经营合理回报、群众出行更加便利,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改革引领、协同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规划建设管理和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