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工作方案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任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坡度数据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20〕4号),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和依据主要目标:国家统一组织,按照统一的技术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耕地坡度调查成果进行抽样核查,进一步保障坡度调查成果真实性和准确性。技术要求和依据如下:《利用DEM制作坡度分级图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坡度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二)主要任务核查的主要任务是利用与“三调”坡度图生产同源的基础测绘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耕地坡度调查成果进行核查,检查省级坡度图和耕地坡度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具体任务包括:成果接收、任务分发、核查抽样、成果核查、成果评价、反馈整改等。二、工作内容(一)成果接收全国三调办对省级三调办报送的坡度调查成果进行接收,并对资料齐整性进行检查。对于资料齐整、符合要求的,分发核查任务;对于资料不齐整或存在其他问题的,要求省级三调办补齐或重新提交资料。(二)任务分发全国三调办将提交核查的省级成果分批次分发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地2理信息中心”),开展具体核查工作。(三)核查抽样地理信息中心编制统一的随机抽样软件工具,根据成果分发进度,以省为检查对象,以县为抽样单元,用简单随机抽样法进行抽样。坡度图与耕地坡度作为两类成果,应分别抽样抽样数量不少于《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的要求,具体见表1。抽样要综合考虑生产单位、耕地覆盖、地貌类型等因素,并将15°以上耕地面积全国最大的100个县全部纳入抽样县;对于无耕地的抽样县,进行更换或调减;对于抽样县未涵盖全省各类地貌类型的,进行更换或补充。表1抽样县数量确定表省级行政区域内县级调查单元数量抽样县数量(不少于)≤20321~40541~60761~80981~10010101~12011121~14012141~16013161~18014181~200153(四)成果核查1.工作准备地理信息中心部署计算机、软件系统、网络等工作环境,研发成果核查软件工具,开展核查人员技术培训。2.数据预处理地理信息中心对核查需要的DEM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