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依据《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分为三类,即信息应用系统工程、信息资源系统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工程。本章将阐述信息系统建设与建设监理的概念、内容、工作程序,以及基本方法等相关知识。35.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本知识35.1.1监理工作的内容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依据国家有关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合同,对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实施专业化的监督管理。(2)根据项目的建设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承建方提出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活动,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和实施部署等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核、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质完成,保护业主的利益,规避或降低项目的风险。(3)根据项目相关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琐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35.1.2项目监理范围按照规定,下列信息系统工程应当实施监理:(1)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2)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3)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工程。(4)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764•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考试辅导教程(第3版)(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信息系统工程。35.1.3监理的分类根据监理内容和程度不同,信息化项目监理可分为如下三种:咨询式监理、里程碑式监理和全程式监理。(1)咨询式监理。所谓咨询式监理,是其中最简单的一种,只对用户方就企业信息化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其性质类似于业务咨询或方案咨询。这种方式费用最少,监理方的责任最轻,适合于对信息化有较好的把握、技术力量较强的用户方采用。(2)里程碑式监理。所谓里程碑式监理,是将信息系统的建设划分为若干阶段,在每一个阶段结束时都设置一个里程碑,在里程碑到来时通知监理方进行审查或测试。一般来讲,这种方式比咨询式监理的费用要多,当然,监理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里程碑的确定需要乙方的参与,或者说监理合同的确立需要开发方的参与,否则就会因对里程碑的界定不同而互相扯皮。(3)全程式监理。全程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