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2020年版)1/6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2020年版)局部修订说明本次修订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207号)等文件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进行局部修订而成。此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1)补充规定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的基本要求;(2)补充规定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方式;(3)补充规定气源方应急供气责任要求,修改规定解决城镇燃气逐日、逐小时用气不均匀性平衡的责任主体;(4)补充规定调峰用气源能力储备规模确定和方式选择的原则;(5)补充规定城镇燃气需气方与供气方签订供气合同的要求;(6)补充规定气源能力储备应保证向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可靠、按需输送并实现供气的要求;(7)补充规定人工制气气源设计产量确定原则;(8)补充规定可替代气源用于气源能力储备时,供气能力、原料储备、气质互换性等要求;(9)补充规定气源能力储备采用地下储气库方式时,地下和地面工程设计应符合的相关标准。此次局部修订共8个条文,分别为修改的第6.1.4条和6.1.5条,以及新增的第6.1.3A条、6.1.3B条、6.1.5A条、6.1.5B条、6.1.5C条和6.1.5D条。6燃气输配系统6.1一般规定6.1.3A城镇燃气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气源和满足调峰供应、应急供应等的气源能力储备。当采用天然气气源时,气源能力储备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规定。6.1.3A本条规定了城镇燃气应具有稳定可靠气源的基本要求,强调了气源的重要性,要求城镇燃气气源应具有一定程度的能力储备,除满足调峰工况供气需要外,还应对应急工况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2021年注册暖通专业新增规范汇编2/6本条要求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城镇燃气气源。气源能力储备的方式一般包括设置气源富裕和备用生产能力及设施、设置储气设施、设置可替代气源等。调峰储备是为平衡供气和用气的不均匀性(一般是用气不均匀性)进行的储气。用气不均匀性可划分为季节性的月不均匀性、日不均匀性和小时不均匀性,相应的调峰分为季节调峰、日调峰和时调峰。平衡日、时不均匀性所需的储气容量需要按时间过程的周期,对供气量、需气量用代数方法进行累积计算得出。应急储备是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储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