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特训-法律3主讲教师:刘恭梓授课时间:2020.04.07粉笔教师·官方微信1考点特训-法律3(笔记)【说在课前】今天晚上讲的是《专项突破》里面的内容。讲解内容:基础篇多选+拓展篇民法+诉讼法(考点特训3)行政法+经济法(考点特训4)【解析】两天安排:今天晚上讲的是基础篇中的多选题+拓展篇的单选题和多选题。主要讲解的是《民法》和《诉讼法》。8号晚上讲《行政法》和《经济法》。法律第三章民法第七章诉讼法【解析】1.接下来开始今天的内容,对应讲义的19页,《民法》部分的多选题。22.大家可以看一下拓展篇的题目,比较难的《民法》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两个物权上,上课没有提到,在这部分作为知识补充来进行拓展。还考查了比较偏的不安抗辩权,其余的都是一些基础性的题目。单选题比较简单,与《学霸作业》的内容类似,大家自己对答案,我们主要讲多选题和拓展篇。基础篇——多选题1.王某为精神病人,以下有权作为监护人的有()。A.王某的配偶B.王某的父亲C.王某的母亲D.王某年满25岁的女儿【解析】1.考查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在课上讲到监护这项权利的时候,监护的主要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为他们对事物的判断没有达到全面的状态,要么太小,什么都不懂,要么是整天疯癫,对事物没有正确的判断,所以需要有人对其进行监护。本题考查的是对精神病人的监护。D项年满25岁的女儿,没有说有精神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作为王某的监护人。如果本题王某还一个年满30周岁但是疯癫的儿子,他的儿子是不能作为监护人的,因为成年子女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ABCD】【成年精神病人】①配偶;②父母、子女;③其他近亲属;④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解析】对精神病人的监护:1.作为精神病人的配偶可以对其进行监护。2.父母和子女:强调的是成年子女。3.其他近亲属,如七大姑八大姨等。3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过“两委一民”的同意。“两委”指的是村委会和居委会,“民”指的是民政局的相应部门。法定监护1.【未成年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两委一民)【解析】对未成年人的监护:1.父母:在孩子满18周岁之前,父母是孩子第一顺位的监护人。2.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母不幸遭遇了意外,双双去世,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孩子的第二顺位监护人。如果爷爷和外公两方对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