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海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重要提示:答案必须做在答题纸上,做在试题上不给分)考试科目代码818考试科目名称经济法一、名词解释(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经济法主体的二元结构2.营业税3.金融调控4.中央银行5.公开市场操作6.房产税二、简答题(共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谁?征税范围是什么?2.列举财政调控的主要制度。3.列举外汇领域的金融调控调控涉及的主要领域。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经营者不得从事哪几种有奖销售?5.我国《证券法》禁止的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有哪些?6.列举我国预算支出的六种形式。三、论述题(共30分)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护法》的规定,请回答:1.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10分)2.经营者负有哪些义务?(10分)3.经营者有哪些行为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10分)四、案例分析题(共30分)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港口反垄断调查情况,调查发现,部分港口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反垄断部门要求涉案港口按照《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全面整改。此次调查发现上海港、天津港等港口存在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问题主要包括:要求船舶公司使用本港下属企业提供的拖轮、理货、船代等服务;对本地外贸集装箱收取过高的装卸作业费;向交易对象附加强制拆箱理货、不竞争条款、忠诚条款等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行为排除和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影响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称: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等港口将于2018年起,下调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费用,下调幅度在10%到20%左右,每年可降低进出口物流成本约35亿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整改要求,沿海港口将立即全面开放拖轮、理货和船代市场,充分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的自主选择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港口内的公平竞争,废止和清理所有不合理交易条件,恢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副局长陈志江:要消除港口的市场壁垒,恢复竞争秩序,提高港口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这样有利于支持扩大对外开放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请分析:1.我国《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有哪几类?(8分)2.经营者集中有哪几种类型?(10分)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哪些表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