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性综合性加强--名师评析06年司考民法试题2006年民法试题延续了2005年试题加强理论考察和综合性考察的特点,在许多题目的设计上别具匠心,代表了近两年来民法试题不甘平庸的发展趋势。评析06年真题,我们可以从考察内容和考察方式两大方面着眼,从四个角度来做一番检讨。一、重点与非重点2006年的卷三,民法部分一如既往地占了62分。卷四的情况则比较复杂,第一道16分的案例题虽然主要考察民法,但也附带涉及民诉和刑法问题,民法大概占了11分。这样,单纯考察民法的题目分值只有73分,比去年的80分略有降低。卷四最后一道35分的论述题,虽然主要是考察民法,民法的基础理论为该题准备了最佳答案,但以多数考生的知识储备来看,该题似乎更偏向于考察法理。如果加上论述题中所含有的民法内容,则民法的分值就会大涨,大概有100分,算是对民法领袖地位的一种回归。因为民法题中有不少综合性的题目,不同考点的分值不太容易准确划分。大致说来,总论部分占了9分物权部分12分,债权部分35分,知识产权部分10分,婚姻继承部分7分。知识产权部分因为没有考察案例,其分值大幅下降,回到了正常的地位。刨除知识产权案例的影响,其他部分的分值则与去年大体一致。在第三卷中,婚姻继承和知识产权的分值跟去年一样。总论部分因为在案例中考察到合伙,分值有所上升。物权法在卷三里依然无足轻重,只有7分,只是加上卷四的分值,才稍稍有所改观。债权法则保持了其一贯的核心地位,分值35分,占了民法的将近一半。就债法内部而言,合同法占19分,与05年相比有所回升;侵权部分占7分左右,与去年一样;债法总论部分5分,比去年减少一些;而05年的一道不当得利题则换成了今年的无因管理题。从具体考点来看,可以说民法题一点都不偏,考察的几乎全是重点,重者恒重的理念得到最全面的体现即使是合同法中考察了买卖合同之外的其他许多合同,所考察的具体点也都是平常所说的重点。除下几道知识产权的题目考察较细外,多数民法试题都是常见的题目。但是这些常见题目却又有相当的难度,因为其理论性、综合性相当强。二、理论考察与实例分析在司法考试的历史上,05年试题首次真正意义上加重了对民法理论的考察,直接考察纯粹理论型的题目就有9道。06年民法试题继续关注对理论的考察,但是直接考察理论的题目只有1道,更多的纯粹理论考察是融合在实例分析中的。按照司法考试选拔实务人才的性质,司法考试试题应当以实例分析为原则,以单纯理论考察为例外。据此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