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问题在考题中有所反映1、卷一25题考到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05年环境法方面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圆明园防渗膜的环保问题,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其中的核心,如果考生平时关注到相关领域的热点问题的话,此题出得并不意外。与圆明园问题相关的另一法律条文为“特定区域的环保制度”(环保法第18条)2、卷一72题考的是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是土地管理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尽管不少考生可能在复习时注意到了建设用地的审批,但此题的难度仍然非常大,首先A选项涉及的法条就太偏了,再者又同时考农用地转用审批和国家建设土地征收,很容易弄混。此题大多数考生得分的可能性较小3、卷三16题考的是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定性的问题。网络侵权也属知识产权法领域的热点问题。该题偏难,因为一般考生在复习时都注意不到表演者也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在复习过程中注意总结归纳的话就会发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体最为广泛,包括了作者、表演者和音像制作者。4.卷三17题考到“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问题。本题来源于近两年的热点问题,即中外二十多家音像公司指责全国一万多家卡拉OK歌厅侵权事件。该事件的关键是看卡拉OK光碟中的MTV是属于作品还是属于音像制品,若属于作品,则歌厅侵权,侵犯的即是音像公司对于其作品的机械表演权;若属于音像制品,则歌厅不侵权。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卡拉OK歌厅若未经音乐作品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则无论该MTV属于作品还是音像制品,歌厅都侵犯音乐作品作者的表演权。本题很难,因为机械表演权只在理论性较强的教科书中出现,单看法条是掌握不了的。本题得分率低将不意外。5、卷三的18题考到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的问题。本题选A发表权、B表演者权、D复制权都不合适,选C肖像权虽然勉强但却是相对正确的答案。实际上这里的权利应称之为商品化权,属于近年来讨论的新型知识产权之一种,在本题中即是利用表演形象牟利的权利。6、卷三的19题考到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