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名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编号HZJT-RS-2013-11类别人事类层次第二层次目录1.制定目的2.适用范围3.制定依据4.管理职责5.正文6.记录制度修订记录表时间内容部门负责人版本号审批人人力资源部V2.02文件名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编号HZJT-RS-2013-11页码第2-1页共5页文件名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转正管理办法编号HZJT-RS-2013-11页码第3-1页共5页1目的为规范员工转正程序,保证转正考核流程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本部,所属公司参照执行。3制定依据《集团治理准则》、《集团人事管理准则》。4管理职责4.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负责审核试用期员工出勤状况及所在部门主管评价意见是否客观公正;负责监督试用期或转正实施情况。4.2各部门负责评估试用员工试用期间绩效状况、评价转正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表现;负责指导员工办理转正相关手续。5正文5.1试用期5.1.1试用期时间要求:5.1.1.1除总裁特批的员工外,新员工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多于6个月。集团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2-3个月。5.1.1.2简单工种(如:驾驶员、清洁工、保安等)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减试用期。5.1.2试用期工资标准:员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其所应聘岗位工资的80%发放,或者根据应聘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5.1.3试用期间调动后的管理要求:5.1.3.1试用期间的调动管理:试用期内的员工如为集团内所属子公司调入或发生在公司内部调动的情况,根据其调动后的岗位情况,重新确定试用期。5.1.3.2若调动后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相似的,则试用期按原约定期限。5.1.3.3若调动后的岗位性质及工作内容发生较大变动,可以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其累计试用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5.1.3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表现或员工存在下列事实或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提前通知员工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5.1.3.1伪造学历、各类资质证明(证书)的,或者隐瞒违法犯罪个人经历的;5.1.3.2隐瞒病史或受伤(事故)经历的;5.1.3.3患有传染性、精神性或其他严重疾病的;5.1.3.4非因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的;5.1.3.5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1.3.6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工作目标或工作要求的;5.1.3.7拒绝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的;5.1.3.8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5.2转正5.2.1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