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37No.1Feb.2023第37卷第1期2023年2月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hanxiDato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收稿日期:2022-09-05作者简介:黄海林(1971-),福建永定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政府治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困境与优化路径黄海林(闽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08)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将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由此明确并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战略意义。纵观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历程,可以肯定这一发展方向的正确性及已取得的成绩,但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新需求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如基层社会治理技术、治理结构、治理主体等方面的不足,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新需求的满足。因此,新时代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要求,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的治理能力,以期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上下联动,进而全面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发展。关键词: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治理技术;治理结构;治理主体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4-0882.2023.01.001在不同时代背景下,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不同的样态,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审视,需要在精准把握其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展开,因此需要以新中国成立为起始点,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历程展开阶段性分析:首先,新中国成立初期,这一时期我国基层社会治理施行的是人民公社制度,这是一种“政社同构”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实现了生产资料与资源分配的高度集中,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现实背景,这一治理机制有利于重塑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但随着国内外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政社同构”治理机制中国家行政权力对社会及个人过度管控的弊端逐渐凸显。其次,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渐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层社会治理由总体支配性治理体系向民主自治性治理体系转变,由此我国正式步入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进程,并逐渐形成了以党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多元共治的基本格局,但由于受到原本“政社同构”管理机制的影响,加之基层自治中自治主体素养参差不齐等原因,多元共治格局中基层社会力量仍然较为弱势,基层社会自治功能不能被充分发挥。最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逐渐向专业化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