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罪与罚—《规训与惩罚》札记*朱明哲**摘要《规训与惩罚》对于法学界的意义绝不止于刑法与犯罪学。本文试图从国家理论的角度解读福柯的这部名著。不同于一般的成见,福柯的文风并不晦涩。相反,他无论是在细节的描写还是整体的结构规划上都显示出超人的清晰。《规训与惩罚》提出了理解权力行使的一种微观视角,试图理解现代国家诞生的宏大历史进程如何通过作用于每个个人的肉体而实现。福柯以刑罚空间和方式的变化为切入点,突出了在18世纪这个现代国家形成的关键时期新旧权力组织形式交替过程中对人的客体化和对一般大众的排除。同时出现的历史进程还有对共有地的私有化和对财产愈加严密的法律保护,以及国家权力与资本主义积累的同步增长。最终,所有“隐秘的角落”都消亡了,国家有能力打击一切形式的不法行为。此时,作为个体空间的隔离、劳动和教养这三个特征之集合体的监狱空间开始发挥作用,并奠定了现代社会的运行模式。新的知识类型也应运而生:作为个体的人走到了知识舞台的中心;但与此同时,科学开始生产关于人群的知识—出生率、死亡率、患病率等等。这些知识构成了现代国家统治的前提。在*本文脱胎于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术精英实验班”2019级同学授课的讲稿,感谢课上各位同学的讨论,也感谢比较法学研究院樊力源和徐莹两位同学协助整理编辑。本文关于所有权变革的部分得益于比较法学研究院硕士生葛嘉伟的指教和补充。**朱明哲,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钱端升青年学者。302书评发生在法律、政治、知识领域的一系列永恒斗争中,霍布斯意义上的现代国家浮出水面,宰制了社会的一切方面。关键词福柯《规训与惩罚》知识—权力现代国家一、福柯的文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一个普遍看法是福柯的文风十分晦涩难懂。人们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感受可能有四方面的原因。第一,我们读哲学或理论文本太少。福柯并不比柏拉图、康德、霍布斯、黑格尔或者马克思更难懂。如果福柯的作品晦涩的话,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哲学作品都很晦涩。第二,福柯本人确实在通过句式和词汇上的实验探索法语的可能性,一些在法文版本中较为优美生动的表达可能在翻译成汉语后无法被完整地呈现。所幸,《规训与惩罚》和《古典时代疯狂史》的译本水平都比较高,虽然还是可能因为福柯的修辞造成一定的距离感,但整体上达到了“信、达、雅”的要求。第三,福柯喜欢使用欧洲前现代到现代早期的一些具体的例子,可是这些例子对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