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经济研究2023年3月第40卷第3期总第431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外的城乡居民,主要包括儿童、大学生、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劳动年龄内居民和老年人。截至2021年底,我国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10.09亿人[1]。由于较难根据居民个人或家庭实际收入确定缴费标准,居民医保缴费一直采取定额缴费的方式,同时财政提供资金补助。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以来,对减轻参保人疾病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个人和政府筹资责任失衡、筹资标准缺乏科学调整机制等问题,不利于其长期可持续发展。《“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策,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缴费机制,优化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本文对典型地区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各省居民医保筹资与可支配收入的相关性,探索构建与地区差异、参保人口结构、基金支出相衔接的居民医保责任分摊和动态筹资模型,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参考。1居民医保筹资现状2016年,我国开始合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9年底全面实现两项制度的整合[3]。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初期,为了提高参保率,各地提高了筹资标准,尤其增加了财政补助资金,使居民医保比职工医保呈现更多的社会福利性。目前,我国居民医保以定额筹资为主,且多数地区照搬国家最低标准,对区域间、人群间的负担差异考虑不足。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经济增速放缓,财政负担较重[4],影响了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的提升。同时,个人缴费水平较低,不利于其在医保筹资机制中的责任体现,还会降低风险防范意识,造成对医保的过度依赖[5]。另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疾病谱变化和医疗技术进步,医疗费用持续攀升,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压力逐步增大。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居民医保基金收入9724.48亿元,支出9296.37亿元,基金使用率达95.6%。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需遵循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来完善筹资机制[6],调整优化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责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为居1.首都医科大学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北京100083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孙佳1[摘要]梳理部分典型地区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政策,并在居民医保筹资与可支配收入相关性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保人口结构、健康风险、医疗需求等因素,构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