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入职离职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5文件版本C版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制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修订日期2016年08月15日页次/页数1/5会签部门业务部核准审核制订工程部资材部品质部制造部人事行政部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入职离职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5文件版本C版修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2/5修订履历修订日期修订页次原版本新版本修订摘要2012-4-18AB文件格式变更2016-08-15BC统一格式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入职离职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05文件版本C版修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3/51、目的:建立公司人员的入职、离职规范,指导各部门作业程序,保障运作的程序化、规范化。2、范围:公司全体人员。3、职责:3.1人事行政部:人员入职、离职手续办理,食宿安排、制度培训、行为监督;3.2各部门:按规定履行本部门内的人员管理、流程执行。4、内容:4.1入职管理:4.1.1依《招聘作业办法》、《教育训练作业办法》规定,为面试合格的人员办理入职手续,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要使用《员工读本》和《职员读本》。4.1.2入职手续包括:员工填写《求职登记表》、《入司协议》及其它要求填写的资料,与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建档;职员填写《求职登记表》及其它要求填写的材料,与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等资料一起建档。4.1.3人事按员工/职员进行人事资料的分类归档,做好电子档案的建立,办理发放厂牌、工卡、饭卡等,食宿安排及物品发放,参照《宿舍管理作业办法》《饭堂管理作业办法》《厂服管理作业办法》执行。4.1.4对新进人员,人事负责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意见建议的收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4.2离职管理:4.2.1离职区分4.2.1.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而辞去工作,按规定提出申请、审批。4.2.1.2辞退:被证明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4.2.1.3开除:严重违反厂纪厂规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者。4.2.1.4自离:因旷工违反规定,或不愿按正常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手续,自愿放弃未领取之全部工资者。4.2.2离职申请4.2.2.1正常辞职:必须提前至少一个月申请。辞职时先提出书面或口头与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后,由部门文员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申请书》,按“部门直接主管—部门主任—人事行政—总经理”等流程签核后,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已批准离职申请的人员须工作至申请离职日期当天结束,第二天上午10点后办理离职手续。4.2.2.2辞退及开除:由部门于离职日当天将经签核之《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