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施工安全规定编制人:文件编号:SBC.QS.03.04—2000审批人:发文编号:版本:A修改状态:第1页共6页1目的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作业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2范围适用于中国建筑二局总部承建的国内工程施工安全的制活动。3相关文件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SBC.QS.01.00中建二局《质量手册》A版;SBC.QS.02.01-2000《文件控制程序》;SBC.QS.02.02-2000《记录控制程序》;中国建筑二局《施工项目管理手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劳动部劳安字[1991]31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4定义4.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4.2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指使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伤害的事故。4.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4.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4.5三级安全教育指区域公司教育、项目经理部教育和班组教育。4.6特殊工种作业指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和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它特殊作业。4.7高处作业指作业高度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并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5职责5.1局总部5.1.1局长5.1.1.1局总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5.1.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笫一、预中建二局施工安全规定版本:A修改状态:第2页共6页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广大职工的健康和安全。5.1.1.3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委会会议),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大政方针,重大决策。5.1.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5.1.1.5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5.1.2生产副局长5.1.2.1对局总部的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5.1.2.2领导局总部的安全专职机构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5.1.2.3组织局的安全大检查。5.1.2.4负责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安全资金投入情况。5.1.2.5负责宣传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