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奖惩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15文件版本C版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制订日期2011年8月10日修订日期2016年8月15日页次/页数1/8会签部门品质部核准审核制订制造部人事行政部业务部工程部资材部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员工奖惩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15文件版本C版制订日期2016年8月15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2/8修订履历修订日期修订页次原版本新版本修订摘要2012-4-18AB文件格式变更2016-8-15BC统一格式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员工奖惩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15文件版本C版制订日期2016年8月15日制订部门人事行政部页次/页数3/81、目的: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正气;保障企业正常的工作秩序、劳动者应当完成的劳动任务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有效地执行、保证员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和商业秘密等。2、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3、职责:3.1各部门:奖惩之提出、签核。3.2人事行政部:奖惩之核定、公告、执行以及对公共行为之奖惩提出。4、内容:4.1奖励4.1.1奖励方式:4.1.1.1精神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其荣誉证书,荣誉称号包括:精神文明标兵、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技术革新能手、优秀员工、先进集体及其它类似的荣誉称号。4.1.1.2宣传奖励:即通过公告、宣传栏、会议表彰、广播等形式进行。4.1.1.3通报表扬及其它形式的表彰。4.1.1.4物资奖励:员工当月奖励之金额直接计入当月薪资或发放现金。4.1.1.5晋级:根据职位的变更,薪资作相应的调整。4.1.2奖励内容:4.1.2.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或嘉奖: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按时完成有关负责人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B.拾金不昧(价值达300元)者。C.热心服务,工作表现突出者。D.不畏困难,不怕脏苦之工作足为楷模者。4.1.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A.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B.节省原物料有显着成绩者以及利用废料有突出成果者。C.发现本职工作以外故障,能予以速报或妥善防止事故发生者。D.遇非常事故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者。E.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能为公司获得较大荣誉者。F.对于徇私舞弊和损害公司利益之事,能事先阻止或报告上级或事后揭发,使公司免受或减少损失者。G.能配合客户生产要求,深获客户赞赏者。嘉奖小功大功金额30元50元100元东莞市隆宇电子有限公司标题:员工奖惩作业办法文件编号LY-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