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党建工作组织制度一、发展党员制度党员发展工作要认真执行总公司党组字(2001)23号文件即《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制度》,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计划地发展党员。1、建立和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有入党愿望的同志要及时鼓励,指导他们写好入党申请书,对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定期谈话,指出其争取入党的努力方向。2、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的有关活动,安排一定工作,对其进行锻炼和考验,安排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3、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发展对象,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把培养教育工作重点放在生产一线,35岁以下优秀青年,以及党的力量薄弱的部门和岗位。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年第四季度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报公司党委。对党支部考察材料中没有写明发展对象缺点的缓期发展。4、坚持党内外群众民主推荐制度。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小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党内外群众公开民主推荐,由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或1发展对象,对未能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推荐票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5、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简历、主要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思想汇报、考察材料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说明问题的材料。6、搞好政治审查7、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度发展党员的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左右,即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7天向党内外群众进行公示。8、发展党员的申报。支部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必须报公司党委审查和批准,严格按程序完成发展工作。9、对预备党员必须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缺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参加转正学习班。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应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手续。10、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失察、失误,要按照责任范围,追究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党支部书记及其他人员的责任,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11、坚持发展党员检查汇报制度2党支部每季度对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情况检查一次,同时向公司党委以书面形式汇报检查情况。公司党委每半年对所属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检查一次,注意发现和解决新问题。二、党员管理制度1、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委、党支部都要建立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