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千木化工有限公司培训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本生效日期页次QP04A2004/03/01第1页共8页制定单位制定审查批准行政部修订记录NO章节号修订摘要修订人1.目的为验证本公司员工的资格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并提升人员素质与提高工作效率二级文件培训管理程序编号QP04生效日期2004/03/01版次A0修订日期页次第2页共8页进而达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种类型培训。3.职责3.1本程序由行政部制定,管理者代表审查,总经理批准,相关人员配合执行。3.2培训的申请:各部门负责人。3.3培训的批准:行政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3.4培训的安排:除特别需要外,由行政部培训组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3.5培训的实施:涉及培训内容相关部门配合实施。3.6培训的考核:行政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培训老师组织。3.7培训的检查:培训组检查,行政部经理会同总经理审查。4.定义4.1职前培训:即新进员工入司报到后0.5—3天以上的培训,使其了解公司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并认识环境,了解自身工作的职责范围及相关工作知识。4.2在职培训:正式员工的培训,可分为“专业培训”及“一般性培训”两种。4.3专业培训:专业性技术性知识进行的在职培训。4.4一般性培训:除专业性技术性知识外进行的在职培训。5.内容5.1部门负责人提出培训需求:5.1.1新员工入司或新产品上市均可提出培训需求。5.1.2每年12/15日前提出次年度培训需求。5.1.3内部培训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5.1.4若为外派培训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5.2培训需求纳入培训安排:5.2.1培训需求需经行政部经理批准方可纳入培训计划。5.2.2根据培训需求的紧急程度汇总《年度培训计划表》。5.2.3若为外派培训需经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5.2.4通用性项目可安排在同一时段集中培训。5.3拟定培训教案:5.3.1行政部相关职员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拟定培训内容。5.4培训前准备:5.4.1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5.4.1.1行政部相关职员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形式发出培训通知。5.4.2内部培训需安排培训老师。5.4.2.1被指派担任培训老师的人员,视其曾受过的培训、学历、经历、语言或其他方面的技能,由其上级主管鉴定其资格。5.4.2.2通知其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5.4.3培训教具、教室准备。5.4.3.1根据需要申领培训所需电脑、白板、白板笔等教具。5.5培训实施5.5.1培训签到5.5.1.1到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ISO9000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