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S—QD—050计算机设备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罚工作规程第1页共2页计算机设备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罚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责任认定及处罚程序主要对因人为因素和工作失误造成硬件设备损坏、数据丢失、系统崩溃、网络瘫痪以及违反作业规范等情况的处罚。它主要是为提高国税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及实施过错责任追究的需要。2作业流程及要求2.1硬件设备损坏2.1.12.1.2处罚标准2.1.2.1保修期内设备,扣发奖金100元。B版第1次修改2003年5月发布设备损坏基层管理员勘查事帮原因进入硬件维修作业规范正常损坏人为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计算机技术人员鉴定非人为或不当操作中心主任审核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办公会审批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技术鉴定,归档中心提出处罚意见同意处罚意见书归档XCGS—QD—050计算机设备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罚工作规程第2页共2页2.1.2.2不能保修的设备,处罚金额=维修费在1000元以下部分*30%+(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2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部分)*10%+1万元以上部分*5%。2.2数据丢失、系统崩溃、网络瘫痪2.2.1用黑客程序或其他手段侵入局计算机系统进行改动的;删除或修改其他处室、单位的文件和数据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直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2未按规定进行备份,造成数据丢失,是不能恢复的,扣发责任人当月奖金200元。2.2.3擅自修改计算机IP地址,造成网络故障的,扣发责任人奖金300元。2.2.4用反编译软件对应用软件进行解码,修改程序造成软件故障的,扣发责任人奖金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处分。2.3违反作业规范及管理规定的2.3.1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越权审批擅自作主又无正当理由的,扣发责任人奖金50元。2.3.2使用来历不明或处单位软盘前未杀病毒,造成系统感染病毒的,扣发责任人奖金200元。2.3.3计算机未设置开机密码,无关人员任意使用复制数据,造成泄密的,扣发责任人奖金200元。2.3.4未经批准,使用局里的计算机的拨号方式上网(INTERNET)的,扣发当月奖金200元,并没收MODEM卡。3相关表单及文件《新昌县国家税务局计算机安全管理办法》B版第1次修改2003年5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