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S—QD—002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规程第1页共1页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县局对各科室、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工作。2作业流程及要求2.1各县室、单位根据省局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市局对各县市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县局年度工作要点及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草拟各自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送县局办公室。2.2办公室根据省、市局考核要求对各科室、单位上报的考核内容进行初审,对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平衡,确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初稿),并对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提出初步意见。2.3办公室将初审后的内容送各位局领导复审,再根据领导要求进行修改,然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2.5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本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内容。2.6办公室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修改考核办法及内容,并按发文流程进行操作。2.7工作目标考核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3相关文件及表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底稿》B版第0次修改2003年3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