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S—QD—02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第1页共3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适用本县国家税务局系统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作业流程及要求2.1干部的配备,必须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务名称序列、职数限额内进行。2.2职位调查。人事科要经常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配备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领导职数设置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适时提出股(科)级领导干部配备方案,提交局党组研究。2.3公开选拔任用干部2.3.1制定方案。2.3.2发布公告。根据局党组决定的工作方案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推荐要求。2.3.3民主推荐。召开推荐会,推荐结果向局党组汇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2.3.4组织考察。对局党组确定的考察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意测验、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征求监察部门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情况,并写出详实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或民意测验情况。2.3.5党组集体研究。人事部门(考察负责人)向局党组汇报对有关干部的考察情况,党组成员进行讨论,以党组应到会领导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须报上级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应呈报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表,干部考察材料,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B版第0次修改2003年3月发布XCGS—QD—02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第2页共3页民主推荐材料。2.3.6办理手续。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发文公布,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2.4竞争上岗选拔任用干部2.4.1制定方案。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2.4.2发布公告。由局党组发文明确竞争上岗的职位名称、职数、竞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及竞争的时间、方法和程序。2.4.3公开报名。符合竞争上岗的人员个人报名,也可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2.4.4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竞争的职位上墙公布。2.4.5书面考试。凡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需参加书面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适当的比例确定演讲答辩对象。2.4.6演讲答辩(面试)。考试合格者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答辩(面试)。顺序采取随机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面试)的方式采取抽签答题和评委提问等。2.4.6民主测评。对考试和演讲答辩入围者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