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国家税务局岗职体系修改1.纳税评估科科长岗1.1岗位职责负责纳税评估项目上报资料的审核、审批1.2工作规程1.2.1纳税评估项目的审核、审批(一)纳税评估对象的审核、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2、在《纳税评估对象清单》上签署审核、审批意见。(二)约谈举证的审核、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2、在《约谈对象清册》和《纳税评估约谈举证提纲》上签署审核、审批意见。(三)实地核实的审核、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2、在《实地调查对象清册》上签署审核、审批意见。(四)认定处理的审核、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2、在《纳税评估认定结论》上签署审核、审批意见。(五)移送选案的审核、审批1、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批;2、在《移送选案对象清册》上签署审核、审批意见。1.3支持性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三、《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国税流[2001]150号)四、《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分析法〉(试行)的通知》(浙国税流[2002]41号)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广内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国税所[2003]12号)六、《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国税征[2003]119号)七、《新昌县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国税评[2003]73号)八、《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国税流[2003]189号)新昌县国家税务局岗职体系修改1.4岗位间工作关系图2.纳税评估综合岗2.1.岗位职责一、纳税评估数据准备和维护二、纳税评估系统系统内评估任务、评估对象、评估对象清册的接收;根据评估任务生成或录入评估对象;生成评估对象清册,分配评估任务。2.2、工作规程2.2.1、纳税评估数据准备和维护一、数据准备资料回退资料上报有关岗位1.上报审批资料2.审批资料的接收纳税评估科科长岗资料审核领导岗事项报批审批反馈新昌县国家税务局岗职体系修改根据评估任务,以及信息中心对网络及计算机信息的管理要求和纳税评估系统对信息数据的要求,在信息中心的技术保障下及时从CTAIS、防伪税控系统、进出口系统等计算机管理系统、网上申报系统收集纳税评估所需的信息数据。并利用评估系统的功能对数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