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S—QD—008会议管理工作规程第1页共2页会议管理工作规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县国税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办公室承办的以县局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的管理。2作业流程及要求2.1全县国税工作会议2.1.1办公室提出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初步方案(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1.2办公室负责起草大会报告和有关文件材料,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修改,征求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单位意见后,报局长审定。必要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2.1.3会议期间,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的组织协调、记录(必要时制作签到单、《会议须知》)等工作,做好大会的新闻报道工作,并做好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会议顺利举行。2.1.4办公室会议材料传递至档案室归档。2.2局长办公会议2.2.1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局领导召集主持。2.2.2办公室主任根据召集人意见向各位局领导收集会议议题。2.2.3办公室主任汇总议题,制作办公会议通知,报局长签发后通知各位局领导和有关临时列席人员。2.2.5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会议记录,必要时会后制作《会议纪要》,报局长审定后,印发或送各位局领导和有关与会人员传阅。2.3局务会议2.3.1局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一般以电话形式,B版第1次修改2003年3月发布XCGS—QD—008会议管理工作规程第2页共2页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但必须确保通知到所有会议参加人员。各科室、单位应根据需要准备好汇报材料。2.3.2办公室秘书负责会议的签到、记录工作。2.4办公室承办的以县局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2.4.1此类会议根据需要由局领导决定召开。2.4.2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一般以电话形式、内部传真电报形式,也可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但必须确保通知到所有会议参加人员。2.4.3需要办理会议审批和会议经费审批的,由办公室负责按权限报批。2.4.4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签到、记录工作。3相关文件及表单《新昌县国家税务局会议制度》《会议记录簿》《签到单》《会议纪要》《新昌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务接待工作中有关规定的通知》B版第1次修改2003年3月发布